2021.02.02

◎ 報到及修課規定

碩士班報到及修課規定
  1. 碩士班【甄試入學生】【考試入學生】報到之後請向指導教授確認應到研究室時間,並請填寫「同意指導書」,經老師簽名後送交系辦公室。
  2. 每位研究生在每學期選課時所選課程一律須經指導教授簽名,始可承認為畢業學分。
  3. 碩士班、碩專班所開課程學生可互選(惟須經指導教授簽名)。
  4. 碩士班之畢業學分數為30學分(含論文6學分)。
  5. 機械工程學系研究所必修科目:書報討論2學分;研究所通識 2學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