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.09.05

113學年度機械系全人標竿獎學金

【申請時間】:即日起至113年9月25日截止
【申請對象與資格】:
本系大學部四年級學生,凡符合下列條件者,得提出申請:
一、歷年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全系前百分之二十,且通識學科成績八十分以上,並有下列一款以上條件:
(一)參加全校性校內或校外競賽獲獎(個人項目)。
(二)擔任班級代表或社團社長/會長累計達一年。
(三)擔任班級或社團重要幹部累計達一年,並對班級或社團經營與績效提升有具體作為。
(四)擔任志工或社工一年以上有具體參與貢獻。
(五)有重大善行、義勇事蹟或特殊貢獻。
(六)其他在學業表現以外,可成為同儕楷模之傑出具體事蹟。
二、參與4000公尺大隊接力競賽、母親節合唱比賽或其他表現團隊合作精神之活動。
三、在學期間,不得有任何記過處分且歷年體育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。
四、具有正面積極的想法、具有獨立思考能力或傾向(本項學生須於審查委員會中呈現)。

【資格審查】:學生須於會中簡報相關有助審查之資料。
【應繳文件】:
1. 申請表
2. 歷年成績單(含排名)。
3. 符合第二條各項條件的事證、具體陳述及反思。

●詳細資訊:機械系全人標竿獎學金
●符合資格者,請於截止日前將應繳文件交至機械系辦公室提出申請。
●獲獎者,將於113年10月19日校慶暨校友日當天進行頒獎。